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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0-10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12号)精神,陕西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评选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已获得前七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省级评选。

3.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11—2013年,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2.其他条件依照《第八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执行。(见附件陕西教育厅通知)

3.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各单位要广泛征询学生对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或教学录像的效果评价,评价情况一并报教务处。

三、申报程序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择优推荐,报教务处教学科,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汇总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加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2.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部分,一式三份);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电子版);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以上材料均见陕西教育厅通知相关附件。

(二)几点要求

1.本次评选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请各申报老师认真填写和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初审和完善,之后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3.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附件中要求的纸质版及教学录像光盘等材料(厚牛皮纸袋封装,封面贴推荐表首页)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将所有材料电子版(申报教师中文姓名为文档名)打包发至lzd@snnu.edu.cn

联系人:李正德,联系电话:85310331。

教 务 处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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